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爱之光,精准扶贫项目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以地区经济振兴为使命,以精准扶贫项目赛事开展为落实,培养精准扶贫项目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激发学生创业梦想。立足地区民情实际,积极推动优质精准扶贫项目的成果转化,倡导建立政府、企业、高校和公益行业汇聚合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让他们确定创业方向,担当起社会建设的排头兵。让青春思想绽放力量,将青春行动赋予温度。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参赛,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精准计划组、精准实践组。精准实践组:项目已投入实际创业,需提供相应的创业证明材料。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项目针对精准扶贫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各参赛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围绕精准扶贫领域的社会问题开展创业项目的设计,要求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措施针对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通过项目实施真正把精准扶贫落到实处,构建精准扶贫新思路,从而促进地区真正脱贫。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项目提交时间:10月22日—10月31日
2.参赛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以创业计划书的形式提交。创业计划书封面需标明所属院校、项目名称、参赛组别(精准计划组或者精准实践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团队成员(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创业计划书内容需包含项目简介。
各学校组织参赛项目校级预赛,以学校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于10月22日—10月31日前发送至大赛邮箱lnhscxcyxy@163.com ,申报材料包括:
(1)参赛创业计划书,精准实践组附创业相关证明
(2)附件1:爱之光,精准扶贫项目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3)附件2:赛事报名表
(4)附件3:爱之光,精准扶贫项目大赛推荐评委信息表,请各参赛院校推荐大赛评委一名。
(5)以上四部分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附件1、2、3 三部分材料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邮寄至辽宁何氏医学院创新创业学院201办公室。
说明:其中参赛计划书与附件2赛事报名表在一个文件夹中以项目名称+高校名称命名。邮件主题为“xx大学精准扶贫大赛报名材料”。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6号辽宁何氏医学院创新创业学院201办公室
收件人:郭文娟老师电话:024-88059798-8355,18840689386
邮编:110163
3.竞赛环境与设施
辽宁何氏医学院将为竞赛环境与设施提供保障。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辽宁何氏医学院
(二)组织形式
由竞赛主办及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参赛院校及组委会聘请专家共同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大赛采用校级预赛、省级赛事。校级预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竞赛组织委员会将根据各高校的报名项目数量、参赛院校数等综合因素分配各院校进入省级决赛项目数。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要点
评审内容
项目团队
团队成员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奉献意愿和价值观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团队或公司组织架构与分工协作合理;团队权益结构或公司股权结构合理。
实效性
项目对精准扶贫的贡献度;有效实施精准扶贫,扶贫对象精准,扶贫地区精准,有效改善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地区脱贫。
创新性
鼓励技术或服务创新、引入或运用新技术,鼓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鼓励在生产、服务、营销等商业模式要素上创新;鼓励组织模式创新或进行资源整合。
可持续性
项目的持续生存能力;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适度融合;创新研发、生产销售、资源整合等持续运营能力;项目模式可复制、可推广等。
社会效益
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实际扶贫效果及带动的直接就业人数,考察项目未来持续带动就业的能力。
(三)奖项设置
赛事设金奖、银奖、铜奖,各奖项获奖比例由竞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和竞赛成绩确定。获奖项目将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院优秀组织奖若干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牌。
(四)申诉与仲裁
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提出的异议无效。竞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申诉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决赛评审结束2日内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文娟
联系方式:02488059798转8355,18840689386
大赛邮箱:lnhscxcyxy@163.com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大赛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2.参赛院校应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负责预赛作品的组织、纪律监督以及内容审核等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原创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