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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3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辽宁分赛区)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通过竞赛使学生进一步掌握课堂所学知识,培养其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的能力,使学生认识到结构设计合理性和创新性的实际意义,从而激发学生的创新活力和学习兴趣。同时,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活跃校园学术氛围,促进省内高校间的合作交流。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竞赛对象为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高校应通过校级竞赛选拔2支参赛队;

2.每所参赛高校须指定领队1名,领队须由教师担任;

3.每支参赛队由2-3名学生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

4.每支参赛队只能提交1份作品,并给作品命名;

5.每支参赛队必须按要求参加竞赛的各个环节,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

6.每支参赛队不得随意换人,若队员缺席或中途退出,则应按缺人参赛;

7.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1支参赛队。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内容包括:

1.方案设计与理论分析;

2.结构模型制作;

3.作品介绍与答辩;

4.模型加载试验。

竞赛方式:

要求各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模型制作,由专家评委会对模型结构体系选型与结构布置、理论分析、模型制作、模型试验品性等进行评分,并进行模型加载试验,各项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竞赛主题及细则随后另行通知。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2018721-24

2.报名方式:

各参赛学校于2018615日前将《竞赛回执》(附表1)和《竞赛报名表》(附表2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519049239@qq.com,并电话确认,毕老师:17702422477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1.理论方案设计

该环节于赛前完成,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提交完整的《设计说明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录光盘,所需设施由各参赛队自行负责。

2.模型制作

要求各参赛队在同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最终作品。该环节所需的场地、材料(竹材、502胶水)由承办单位提供、管理和维护。工具如:刀、锉、镊子、尺、毛刷等,由参赛队自行准备。

3.专家评审

专家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该环节所需的场地、模型质量及尺寸测量工具,高精度电子秤、千分尺等设施由承办单位负责。

4.模型加载

各参赛队按抽签顺序逐一加载。该环节所需的场地、模型加载装置、数据采集设备及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等由承办单位负责。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共同主办,沈阳建筑大学承办,由主承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成立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仲裁委员会,竞赛筹备组设在沈阳建筑大学

(二)组织形式

1.各高校按照竞赛要求组织校内选拔赛,择优确定参赛队。

2.各参赛队按规定时间到竞赛地点报到,集中食宿、统一管理,按照竞赛日程参加各项活动。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设计说明书编写要求

1)设计说明书封面

必须注明团队名称、作品名称、参赛学校、参赛队员姓名、联系电话、专业、指导老师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除封面外,其余页面均不得出现任何有关参赛学校、学生等信息。

2)设计说明书的内容

应包括概念设计、计算设计和构造设计。概念设计应包括对结构方案的构思和创意形成、结构选型方案及其他有特色方面的说明。要求配有方案效果图;计算设计应包括结构计算简图、受力、变形、位移计算过程及承载能力的优化等;构造设计主要包括构件详图及说明、模型节点连接示意图及说明等。本次竞赛特别强调以手工方式完成计算过程、相关图示可借用计算机绘制。

2.模型制作要求

模型制作材料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各参赛队不得使用其它任何材料。

3.竞赛抽签办法

竞赛开始前,按学校代码顺序由各参赛队代表随机抽取编号,该编号为模型制作期间座位号、作品编号及加载顺序号。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方式:专家评委会对模型结构体系选型与结构布置、理论分析、模型制作、模型试验品性等进行现场评分,现场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取得平均值,并进行模型加载试验,各项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评分标准:包括结构造型与体系、理论分析、模型制作、叙述答辩和加载试验等方面,各个方面所占权重由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商议协定。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学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其中:

1.学生奖:学生奖设总成绩奖和专项奖,总成绩奖按得分排序,按照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若干设置;专项奖设“最佳创意奖”及“最佳制作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指导教师指导的参赛队获一、二等奖的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组织奖:根据赛项具体情况设优秀组织奖。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竞赛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半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在比赛和计算统计数据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并在辽宁本科教学网上进行公示。

网址:http://www.upln.cn/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13940079220

                 13840532751、 024-24691837

                 17702422477

电子邮箱:519049239@qq.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邮编:110168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各参赛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竞赛资格或竞赛成绩。

1.参赛者参加了多个参赛队;

2.临时换人或队员冒名顶替;

3.在作品设计说明书封面以外出现了任何有关参赛学校名称和个人姓名的信息;

4.参赛作品没有使用竞赛指定的材料;

5.参赛作品尺寸、自重、计算模型等不满足赛题要求;

6.参赛作品无法与加载设备产生可靠连接、或加载设备无法安放;

7.参赛队对模型固定装置进行加工处理;

8.经专家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应取消竞赛资格、成绩的情况。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布、展览等权利。

2.竞赛安全

1)竞赛期间,各参赛队需按承办单位要求统一安排食宿,指导教师及队员外出须征得本校领队同意,并按时返回。   

2)参赛队员比赛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其他

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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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报到地点交通指南:

沈阳北站到沈阳建筑大学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沈阳北站乘224路、291路公共汽车,或者乘坐地铁二号线至奥体中心转238路或155路公交车至沈阳建筑大学下车;

2)乘坐出租车:沈阳北站—沈阳建筑大学(38元左右)

沈阳站到沈阳建筑大学

1)乘坐公共交通工:沈阳站乘223路公交车转224路公交车, 或者乘坐地铁一号线青年大街转二号线至奥体中心转238路或155路公交车至沈阳建筑大学下车;

2)乘坐出租车:沈阳站—沈阳建筑大学(35元左右)

另:乘坐火车的老师注意,沈阳北站到沈阳建筑大学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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