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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3


各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生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创业激情,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2018年大赛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8“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二、奖励及支持办法

主办单位向竞赛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在2018“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作品中择优报送团中央参加2018“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1.本次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省级组委会根据各学校活动组织情况评选出若干校级优秀组织奖。

2.对于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创业资金,并向主办单位所提供的创业孵化基地进行推荐,择优提供创业场地。

3.对具备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辽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扩大社会关注度,提升项目知名度,并视情况推荐优秀项目进入省“青创空间”,享受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

4.对已经创业的项目,择优推荐进入省“青年创业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对项目进行孵化培育、规范辅导、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

5.对于表现优秀的参赛者及指导教师优先提供创业实践培训机会。

三、2018“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一)大赛内容

2018年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三项主体赛事计入校级总分,分别是:第十一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二)参赛对象

1、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创业实践挑战赛。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毕业3年内(20156月及以后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省级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省级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省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评委会”),由省级组委会聘请非高校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风险投资人士、产业园区负责人、公益人士等组成,负责作品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四)名额分配

各参赛高校上报的作品总数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不超过40件,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不超过20件,公益创业赛作品不超过10件。

省组委会根据团体总分优先原则,确定上届竞赛总分前10名的学校为联合发起高校,享有2件作品直接进入省级终审决赛的权利(可不包含在70件作品内)。省级竞赛承办高校享有5件作品直接进入省级终审决赛的权利(可不包含在70件作品内)。注:联合发起高校和承办高校直接推荐进入省级终审决赛作品的奖项(含金奖、银奖、铜奖或直接淘汰)根据作品的质量决定。

(五)推进步骤

本届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相关安排如下:

1.初赛(由参赛学校组织开展,具体时间节点见附件1)

4月中上旬,参赛学校组织初赛、参赛作品申报及审核。本届竞赛将采用在“辽宁学联”微信公众号(公众号ID:lnsxslhh)注册的方式进行参赛,注册成功的参赛者方能登录竞赛官网(登录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找到“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专题进入或直接登录xiaotiao.lnstudent.com进入)进行作品申报。请有关单位及参赛者及时关注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辽宁学联”,具体注册方式及其他相关事宜,将会陆续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详细说明。

参赛学校团委组织参赛者在“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进行作品申报(具体申报细则及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2),并对本校参赛作品进行网上审核。参赛学校申报审核通过的作品需交纳评审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复赛

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举办省级复赛。省级评委对作品进行创业计划书评审,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3.决赛

5月下旬,进行省级决赛。决赛将以创业计划书评审、公开展示、秘密答辩和公开答辩等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三项主体赛事按一定比例分别评出金、银、铜奖作品,根据竞赛情况设立单项奖。

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信息发布

本次比赛所有通知及其他信息均在竞赛官方网站(登录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找到“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专题进入或直接登录xiaotiao.lnstudent.com进入)及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辽宁学联”(公众号ID:lnsxslhh)上公布。竞赛官方网站设有活动展示平台,各高校可及时上报活动影音、图片及其他形式的材料,以便在官方网站上展示。省级组委会设置官方电子邮箱,地址为lnchuangqingchun@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省级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五、总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是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服务辽宁全面振兴、积极投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具体行动,对于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升创效能力、造就创业人才具有积极作用。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动员,密切配合。竞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联盟成员的作用,广泛动员,踊跃参与,认真选拔,既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也要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

(三)坚持宗旨,建章立制。各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宗旨,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大赛持续开展。鼓励各学校依托竞赛平台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锻炼;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大赛;注重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提供资金、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成果转化;帮助学生将参与竞赛和规划未来职业发展有机衔接,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将竞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网络、微信、微博、学生QQ群等新媒体手段,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推动青年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深入开展。

 

联系方式

省级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黄洪旺  杨孟德  牟菲  郑思佳

电话(传真):024-22825447

电子邮箱:lnchuangqingchun@126.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1号305室

邮编:110003

 

 

 

附件:1.2018“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申报及评审细则

2.2018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

3.2018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联合发起高校名单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

2018“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

创业大赛申报及评审细则

 

进一步规范申报工作,完善评审机制,2018“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决定本届竞赛的参赛作品全程通过网络申报。为确保申报、评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作品申报

1.分类申报

本届竞赛实行分类申报,即将作品分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每个参赛项目只可申报三项赛事中的一项,每人仅限参与1个项目,不得兼报。

1)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赛事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

2)创业实践挑战赛

赛事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其中,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项目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人员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准)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省级组委会将从在校生创业项目及毕业3年内学生创业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竞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3)公益创业赛

赛事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项目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人员规定,可申报该赛事。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

2.申报方式

本届竞赛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竞赛作品的申报、学校审核、省级初评和省级复评均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竞赛应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10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每人仅限参与1个项目,不得兼报。201842日起,参赛高校、参赛学生可登录竞赛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按导航提示进行操作。

3.申报程序

1)作者申报(428:30至4月923:00)

参赛学校团委负责组织本校参赛学生及时关注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辽宁学联”(公众号ID:lnsxslhh),“辽宁学联”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作者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注册),并提醒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成功的参赛者方能登录本次竞赛官方网站(登录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找到“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专题进入或直接登录xiaotiao.lnstudent.com进入)进行作品申报。参赛学生必须在网上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作品信息,并根据需要上传作品(限传一个文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内容不超过30M),如需上传表格、图片、视频、获奖证明、专利证明等信息,必须将作品和其他信息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确认后在线提交;竞赛接受的格式为*.doc、*.pdf*.zip和*.rar。以上资料将作为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

2)学校审核(截至4月1323:00)

参赛学校根据组委会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赛官方网站(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在网上审核本校参赛者信息及其作品内容,提交审核结果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学校只有在审核参赛者个人信息后,才能审核其上传作品。在此期间,如参赛者信息审核未通过,参赛者可进行修改,一旦审核通过,则不能修改;如参赛者作品学校审核未通过,作者可对作品进行修改,一旦审核通过,则不能再修改。参赛学校可以在系统内对全部校内审核通过作品中的1-3件进行重点推荐,但该推荐意见不作为比赛评审依据。

4月15日前,各校需将审核后的作品信息核对表(作品审核完毕确认信息无误后需在系统内生成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发送电子版、盖章扫描版pdf文件至省级组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备案。

4.申报数额

每所参赛高校上报的作品总数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不超过40件,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不超过20件,公益创业赛作品不超过10件。

省组委会根据团体总分优先原则,确定上届竞赛总分前10名的学校为联合发起高校,每校享有2件作品直接进入省级终审决赛的权利(可不包含在70件作品内)。省级竞赛承办高校享有5件作品直接进入省级终审决赛的权利(可不包含在70件作品内)。注:联合发起高校和承办高校直接推荐进入省级终审决赛作品的奖项(含金奖、银奖、铜奖或直接淘汰)根据作品的质量决定。

5.作品内容要求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3)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二、作品的评审

本次比赛由省级组委会聘请非高校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风险投资人士、产业园区负责人、公益人士等组成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分类别进行评审。

1.省级竞赛复赛

省级评委会对作品进行网上评审,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决赛,并在竞赛官方网站(登录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找到“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专题进入或直接登录xiaotiao.lnstudent.com进入)及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微信公众号“辽宁学联”上公布复赛成绩。

2.省级竞赛决赛

省级评委会将以创业计划书评审、公开展示、秘密答辩和公开答辩等内容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三项主体赛事按一定比例分别评出若干金、银、铜奖作品。省级组委会将根据各高校活动组织情况评出若干校级优秀组织奖。

3.评审规则

1)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财务管理:股本结构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2)创业实践挑战赛

对于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的评审,省级评审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经营状况: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现金流量、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主营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等情况。

发展前景: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3)公益创业赛

对于参赛项目的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公益性方面:第一档,对社会问题关注深入,立项所针对问题具体且受到关注较多、亟待解决;第二档,对社会问题有较多关注,立项所针对问题受到关注较多、有解决的必要;第三档,对社会问题了解不多,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很清晰或已经得到较好解决;第四档,对社会问题了解和关注不足,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清晰或不属于公益范畴。

创业性方面:第一档,能够通过具有创新性、普适性、可推广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很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第二档,能够通过创新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较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第三档,能够应用相对少量的启动资源,来撬动社会各界相对大量的资源,并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不断引入新资源来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第四档,主要依靠本身的资金推进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实践性方面:第一档,很好地结合了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丰富的实践成果;第二档,能够结合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一定的实践成果;第三档,未能充分考虑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的进度及目标较难完成,实践成果较少。

4.团体总分计算

三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银、铜奖。省级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报送的三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分别评出参赛项目的80%左右进入复赛。其中,参赛项目总数的56%左右获铜奖,7%左右获银奖,17%左右入围决赛。决赛中,按照入围决赛范围项目数的35%和65%的比例评出金奖和银奖。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省级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上报至省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省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5.加分情况

省级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对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入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总得分基础上给予1%到5%的加分。

三、附则

省级组委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其它活动,丰富大赛内容。

省级组委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项目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省级组委会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及评委评语。

在本次大赛举办期间,省级组委会将联合地方政府、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先转化。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周的质疑投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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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8年“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联合发起高校名单

 

辽宁工业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大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