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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育励人 | 关于能源与水利学院2025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4

能源与水利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用好社会大课堂,教育引导当代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矢志拼搏奋斗,以打头阵、当尖兵的奋斗姿态,锻造成长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好青年,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贡献青春力量、彰显青春担当,特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年度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理论宣讲、民族团结等时事热点,在系统总结社会实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精心筹划系列专题实践项目,组织学生深入社会基层、生产一线、国际舞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长知识、增才干、作贡献,不断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暑假期间,同学们可采用个人或者团队的形式,立足各地特色与社会环境特点,积极参与以下各项实践活动。

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分团队实践、个人实践和专项实践三个大类,实践时长原则上不低于7天。

1.团队实践。采取公开招募与自由组队结合的方式选拔队员,队员组成可以跨年级、跨专业。团队实践要合理确定团队规模,原则上,每支社会实践团队人数应不低于5人。

2.个人实践。学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活动内容结合时政热点、学科专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组织开展。

3.专项实践。主要包括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返家乡”个人实践活动、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专项、“乡村振兴·青春笃行”专项等专项实践活动,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开展均可。

(一)团队及个人实践


1.理论普及宣讲

2.党史学习教育

3.乡村振兴促进

4.发展成就观察

5.民族团结实践

(二)专项实践

1.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

2.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计划

3.大学生辽宁省实习“扬帆计划”

4.“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专项

5.“乡村振兴·青春笃行”专项

6.“卫国戍边 才聚丹东”辽宁丹东专项

(一)组队阶段


社会实践团队可由能源与水利学院团委、班级、学生自发组建团队,各团队原则上设学生领队一人、指导教师一人,涉及专业类社会实践项目原则上必须有专业教师参与带队在校学生不少于五人(分别负责理论宣讲、影像制作、调研报告、专业实践等),其中校级项目参与学生不少于七人。由学生自发组建的团队,需向能源与水利学院团委申报备案。各申报团队制定可行的实践方案,上交至学院团委初审,由学院团委将通过团队报送校团委进行终审,待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实践项目方可有序开展。

(二)申报阶段


通过立项申报过程确定校级及以上项目,实践团队申报项目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包括:《2025年沈阳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书》(附件1)、《XXX学院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团队)》(附件2)。

立项并完成结题的校级项目,校团委将结合实际情况,对30-40个省内社会实践团队给予经费支持。

(三)实践阶段


1.经校团委立项备案的实践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开展实践活动。

2.实践过程中,注意做好素材的搜集、信息的处理、影像资料的留存、图文宣传等工作。

3.实践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全程指导实践团队开展工作,要实现对参与实践学生所在地、健康情况、出行情况的精准、动态掌握,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性。


(四)总结阶段


1.成果提交:各实践团队应按照要求将相应总结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以学院为单位及时报送沈阳工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邮箱。

2.实践成果展示:各实践团队面向新生开展团队实践过程和实践成果宣讲。

3.评比奖励:结合 2025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成果评审、评优答辩,拟定对在年度内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进行奖励。

1.所有参与社会实践学生需填写《沈阳工学院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记录表》(附件5)、《沈阳工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附件7)。

2.根据提交作品的质量分别评定实践奖励,获奖比例不低于每组提交材料合格数量的25%,根据每项活动的获奖情况认定创新学分。

3.所有佐证材料要求上交电子版、纸质版。电子版包含视频、照片、实践报告。纸质版要求将电子版实践报告并在文档后另附两张照片打印。

4.7月3日前,收取留存《沈阳工学院202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申报表》(附件3)。

5.具体佐证材料收集,开学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