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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18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暨2021年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辽宁省级竞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辽宁省高校计算机教学水平,激发省内各高校大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兴趣和潜能,提升大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搭建高校计算机教育经验与成果的交流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以组队参加所有类别的竞赛。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学校的学生组成,每组学生1-3人(部分类别为1-5人),可设1至2名指导教师。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作品内容共分14大类(详见附件一)。

1)软件应用与开发、(2)微课与教学辅助、(3)物联网应用、(4)大数据应用、(5)人工智能应用、(6)信息可视化设计、(7)数媒静态设计(普通组)、(8)数媒静态设计专业组、(9)数媒动漫与短片(普通组)、(10)数媒动漫与短片专业组、(11)数媒游戏与交互设计(普通组)、(12)数媒游戏与交互设计专业组、(13)计算机音乐创作(普通组)、(14)计算机音乐创作专业组。

2. 竞赛主题

本届比赛参赛作品主题详见附件一。

3.竞赛方式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采取网络评选形式;决赛形式采用专家现场会评。

4.参赛名额

⑴竞赛分为14个大类(组),每个大类(组)下设若干个小类,每校在每个小类下最多可提交4件作品参与网评。大数据实践赛(类别4)和人工智能实践赛(类别5)每个学校最多可提交5件作品。参赛学校在发送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二)前严格审查竞赛关于作品名额限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

⑵大数据实践赛(类别4)和人工智能实践赛(类别5)每校入围决赛的作品数不超过3件。其它大类每小类下每校入围决赛的作品数不超过2件。

5.参赛作品要求

⑴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⑵视频类作品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其它类别作品均应提供演示视频(或称答辩视频),时长亦不得超过10分钟。

⑶各类别竞赛作品按照国赛官网(http://jsjds.ruc.edu.cnhttp://2021.jsjds.com.cn)要求上传文件。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详见附件三)

参赛申请:2021年4月1日-410日

作品提交:20214月17-4月23

作品汇总:20214月24-4月26

网络初评:20214月27-5月11

省赛决赛:20215月15-5月23

2.参赛报名

以学校为单位向省赛组委会申请学校管理账号,再由学校管理账号分派作品报名账号。关于作品参赛费用问题后续通知

学校竞赛负责人将《学校管理账号申请表》(见附件四)于2021年4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3.作品提交

⑴参赛作品提交。

竞赛采用国赛官方平台(http://2021.jsjds.com.cn)报名、提交作品并发布比赛相关信息。在2021年4月17日-4月23日之间完成作品的提交工作。

⑵报名信息提交。

以学校为单位,将作品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及加盖学校主办单位公章后的纸质版的扫描件或PDF文件同步发送lnsjsjds@126.com 和lnsjsjds@163.com,邮件主题为“xx大学计算机竞赛报名汇总表”。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沈阳师范大学将为竞赛环境与设施提供保障。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二)组织形式

由竞赛主办及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

(三)专家评委

专家应具备一是从事本竞赛类别相关专业6年(含)以上,原则上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二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履行评委职责。每次竞赛评审从相应类别中抽取部分专家进行评审。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大赛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一件参赛作品进行评比。

(二)评审方式与评审标准

1. 初赛

(1)形式审查:竞赛组对报名表格、材料、作品等进行检查。针对有缺陷的作品提示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修正。对报名分类不恰当的作品限期予以纠正。

(2)作品分组:对所有提交的有效参赛作品进行分组,并提交网络评审专家组进行网络初评。

(3)专家初评:由竞赛组委会从专家库中选出部分专家组进行网评。每件作品至少指定3名专家进行评审。

(4)专家复审:竞赛评比委员会对网评结果有较大分歧意见的作品,根据回避原则安排有关专家进行复审。

(5)确定决赛作品:根据作品初评情况,确定参加决赛的作品名单。

2.决赛

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进行现场专家会评。获奖作品择优推荐进入全国决赛。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作品等级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

1.作品等级奖

设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实际参赛作品数量的10%、20%、30%。

2.优秀指导教师奖

授予指导学生获奖数量较多,且一等奖获奖比例较高的指导教师。

3.优秀组织单位奖

授予报名参加省级竞赛类别全面、满足竞赛推荐名额要求及省级竞赛成绩优秀的院校。

(四)申诉与仲裁

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1.申诉时间。申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2.申诉形式。申诉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书面提出的异议无效。

3.申诉调查与回复。大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决赛结束5日内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http://cxcy.upln.cn)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组织管理

1.参赛院校负责人应安排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校参赛作品的组织、纪律监督以及内容审核等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原创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2.各类别作品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类别作品报名名额限制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阳师范大学 刘冰

联系电话:024-86574484,15998189800

(三)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发布及展览等权利。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大赛相关补充说明或公告,请随时参见省及国家大赛官方网站。

相关附件:

附件一:竞赛内容分类

附件二:作品汇总表

附件三:竞赛日程表

附件四:学校管理账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