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第11-12周组织全院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教学院长、各教研室主任为组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领导小组组长:杨秀英
2.领导小组成员:赵明雨、郝志坚、崔瀚、刘皓楠、邢婧、刘派、曲晓涵、杨春晓、王初秋
二、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各教研室自查和教学管理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1.各专业自查
各专业要按照学院要求并针对本单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自查工作,本次期中检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2019级教学大纲的完成情况;本学期所有开设课程教学进度、教学日历、教学大纲的一致性。(详见附件1)
(2)自查本学期开设所有课程(考查、考试)的考核项目结构明细,包括申报考试改革课程;考试改革方案的申报情况,要求全部检查。(详见附件2)。
(3)组织开展学生和教师座谈会,及时发现和解决教风、学风中存在的问题。
各专业自查结束后,各专业将自查总结(总结要附检查的数据支撑材料)报送教学院长。
2.教学管理部专项检查工作
(1)抽查2019级本学期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质量。
(2)实验室开放情况检查。
(3)抽查作业批改和实验(实训)报告册批改情况。(抽查项目可参考附件3,内含2个工作表)
(4)视频公选课授课计划及线下辅导情况。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11月4日-11月15日
五、检查要求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好自查工作,并有详实的自查记录。
2.各教研室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总结整改。
3.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报送教学管理部。
能源与水利学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