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水利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教材选用及预订工作流程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教材选用及征订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审核
教材选用是教材建设最重要环节,各专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专业教材选用,填写教材征订明细表,教材选用需严格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选用教材必须符合国家以及我校的相关规定。适当控制自编教材的选用。
2、按照选优、选新相结合的原则选用教材。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省部级获奖教材等高质量教材。优秀教材包括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教材;新教材是指近三年出版的教材。优秀教材选用比例要达到30%,新教材选用比例要达到70%。同时,教材选用要能适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3.为保证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要贯彻选用比编写更重要的原则,确保高水平的教材进入课堂,使高质量的新版优秀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提高教材的优选率。
4.要按照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教学上适用性等标准认真选用适合我校实际的教材。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直接向学生销售教材。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1、各专业上报选用教材(10月30日-10月31日)
各专业依据教材选用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准确填报拟选教材的相关信息。
2.由教学秘书负责汇总选用教材(11月1日-11月2日)
3、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准确填报拟选教材的相关信息,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成员进行教材的初步审定(11月5日)
4、经学院院长和教学分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学管理部(11月7日)。
5、对于审核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审核记录、会议记录)要在学院进行存档。
6.选用教材一经确定,各专业不得无故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的,履行正规手续进行更改。
三、教材选用的注意事项
1.教材征订过程中,务必对照教学计划,仔细核对教材书名、编者、出版社、版本、种类等,防止错订、漏订。
2.教材征订后,不得随意更换。
5.为避免教材过时、积压、浪费,各专业务必核对好预定教材的数量,教材征订前务必仔细核对班级人数,对出国、休退学等特殊情况及时掌握,确认其是否订书,严格按照学生实际人数征订教材,原则上每种教材一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
6.使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7.教材征订过程中要保持信息联系顺畅,如遇换版、加印或绝版教材,要及时反馈处理意见以免影响学生用书。
能源与水利学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