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学院 |
|
专业 |
|
班级 |
|
免测原因 |
□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
□心脑血管疾病:心律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
□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肠胃炎等;
□运动系统疾病:关节或肌肉有炎症或者出现损伤;
□身体残疾、手术未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
学院负责人(学院印章):
年 月 日 |
基础课部意见 |
负责人(印章):
年 月 日 |
注:1.申请免测的学生需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材料附后):三甲及以上医院的病志;
2.申请免测的学生需按照规定提出申请,不得补办;
3.学生申请后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审核签字按章后,由学生本人交到军体教研室。
4.军体教研室在截止时间后,将此表交到基础课部审核,此表由基础课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