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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能源与水利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4

各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我院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参照《沈阳工学院重大课题支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沈阳工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沈阳工学院青年骨干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能源与水利学院现组织开展2023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本年度项目着重引导我院教师围绕科技前沿和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对我院优势潜力平台、青年科研人员,加大培育、储备、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课题申请负责人必须是我院在职在岗教师,无年龄和职称限制。

2.项目负责人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积累。

3.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研究内容应针对本专业学科前沿,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并能够形成产品、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社会调查报告等成果。

2.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请。

3.本年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校级及以上在研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申报不能超过3个。

三、经费额度和经费使用

1.经费额度:5000元/项。

2.经费使用要求参照校三大基金管理办法。

四、申报材料

1.《2023年度能源与水利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1份(请以专业名称命名)。

2.《2023年度能源与水利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1份(请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3.报送时间:以专业为单位,5月1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邮箱wangxueyan@situ.edu.cn。

附件:1. 2023年度能源与水利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

2. 2023年度能源与水利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王雪岩  

能源与水利学院

2023年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