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沈工发(2023]136号)、《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沈工发〔2023〕13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能源与水利学院学术分委会审核评议,拟推荐以下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教授(2人)
齐化龙、刘派
二、副教授(5人)
于淼、王初秋、肖乃瑶、孙俊娇、高亚威
三、讲师(4人)
闫禹如、于子瑶、武丹丹、胡嘉琪
如对上述推荐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实名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至22日
联系电话:024-56618016
能源与水利学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