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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4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技创新和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2023 年省科协继续开展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理、工、农、医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工程技术等学术著作,具备较强的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字数原则上不少于 20 万字 (译著、论文集等汇编作品、未做修订的再版作品、外文著作、教科书、工具书、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且没有得到任何出版资助。第一作者须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行业内知名出版社优先资助。

二、资助对象

凡在辽宁省内正式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技研发、生产和教学工作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 (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对 40 周岁以下(1983 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作者的书稿予以适当倾斜。

三、资助数量

拟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 20 部。其中重点资助 10部,每部资助出版费 3 万元。一般资助 10 部,每部资助出版费1.5 万元。根据著作水平,由评审专家确定重点资助或一般资助,

四、申报要求

1.资助项目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和高校科协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各推荐单位应认真负责,择优推荐。各省级学会限报 2 部,沈阳市科协、大连市科协各限报 5 部其余各市科协限报 2 部,高校科协限报 1 部。

2.申请人要确保书稿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如涉及任何违法违规问题均由作者负责。获得资助的著作,在出版物封面左上角使用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用标识,并在出版印刷完成后邮寄十本样书到省科协。

3.第一作者本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同时须提供此著作的正式出版合同复印件。合同应在有效期内,如合同超期,著作实际尚未出版的,应有补充协议,合同或补充协议签定的出版时间不得晚于 2024 7 31日。

4.上一年已获得省科协出版资助项目的,下一年不再资助同年同一主要完成人的著作资助不超过 1部。

五、材料报送

1.《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著作成稿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电子版以PDF 文件格式提交;著作主要完成人(限前 4名)身份证复印件纸制版2份和电子版1份。

2.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复印件(有补充协议的,一并提交)。

3.各二级推荐单位提交《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盖章纸制版和电子版各1份

4.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5.各推荐单位于 2023 4月14日前择优报送科技处,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的材料(邮件主题) 标明“XX 单位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8104070

电子邮箱:situkjc@163.com